各学校:
为配合宁波市教研室2010年优秀综合实践活动案例评比活动,促进我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建设和课程资源的积累,进一步推进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常态化、规范化的有效实施,特此举行2010年海曙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优秀案例评比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比对象
义务教育段中小学各年级(小学3-6年级,初中7-9年级)开展过的综合实践主题活动案例。
二、材料报送要求
1.开展的综合实践主题活动的完整案例,主要包括:活动主题的产生(背景)、活动的目标、活动实施过程、活动反思、附件等。附件中提供的材料包括:
2.比较完整的反映学生开展的主题综合实践活动的成果展示录像、活动过程中的学生活动或老师课堂教学录像等。
3.参评案例纸质稿需一式3份(多项活动的按活动主题分别装订),参评目录、电子稿和成果展示录像刻录成光盘寄送区教研室李世喜老师。
三、材料上报截止日期:2010年12月3日
海曙区教育局教研室
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