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用教材教”的内涵与实施
朱煜在《教育科学研究》2008年第1期撰文指出,“用教材教”是教师依据课程标准,根据自身的实践与研究,自主地领会、探讨课程与教学,把教材做为一种重要的“中介”加以利用的教学行为。其主体是教师,教师的素质决定了“用教材教”的水平和发挥的效益;其关键是“用”,即教师要努力理解和领会教材的设计理念和教学思想,把握其特点,使教材所潜藏的资源得到较好的挖掘,并根据本地、本校的情况,对教材进行“二度开发”。其实施要求精心组织学生与文本的对话,要求教师对教材加以适当的“转化”,包括易化、深化和活化,要求教师要注意教学知识的延伸与开发。